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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愚后悔了,忍不住重重拍上自己的脑门——怎么总是记不住呢,就不该提什么小青梅,明知道提一次炸一次!
他应该体谅一个无望等待数年、内心脆弱的男人的敏感!
在心里劝完自己,沈愚又重新变得心平气和:“陆二,要不要上一份莲花鸭签?雍丘那地方,大片大片的山林猎场,跟洛京比起来,肯定没吃没喝,无聊透顶。”
实际对陆骁来说,这两个地方没什么差别,他兴致缺缺:“一块鸭肉指甲盖那么大,吃着没滋没味。要是换做从前在凌北军营里,火夫烤羊腿的功力顶级,那才叫有滋味。”
沈愚听着陆骁的描述,知道他肯定又想凌北了,拍了拍陆骁的肩膀,权当劝慰。
没想到陆骁“嘶——”地抽了口气。
沈愚震惊地看着自己的手:我难道忽获神力,一巴掌把陆二的肩膀拍碎了?
这时,门口传来脚步声,没一会儿,两下敲门声后,一个身形劲瘦、穿深色短褐的年轻男人推门进来,先笑眯眯地朝陆骁喊了声“侯爷”,又喊了声“世子”。
等门关严实了,沈愚注意力从自己手上移开,上上下下打量张召,眼神一亮:“我肯定猜中了,陆二,你是悄悄从雍丘走了,但总要有个‘陆二’留在雍丘,管着行宫督造。”
他压着声音,语气兴奋:“是不是像话本里一样,你让张召戴上人-皮面具,假扮你守在那儿了?”
“你去给我找张人-皮-面具来?我出高价买。”陆骁使了个眼色让张召过来,一边满足沈愚的好奇心,
“不过也差不多,我先假意把张召派出去,又说自己被马蜂蜇了脸,耻于见人,这马蜂毒,嗓子也跟着哑了。等我半夜走了,张召穿着我的衣服遮着脸窝在房间里,没人发现得了。今天天还没亮,他骑马从雍丘往洛京走,我从长垣往洛京,半路上正好换回来。”
沈愚抚掌,卖弄自己为数不多能记得的成语:“好一出移花接木!”
陆骁不是很想搭理他。
等张召走近,陆骁脱下黑色麒麟服,只穿白色内衫,又径自拉开衣领,露出肩膀上还在渗血的伤口。
沈愚猛地瞧见,没个心理准备,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自小长在洛京,家里仆从环绕,连磕碰都很少,更别说这种深可见骨的伤口了,简直是看一眼晚上就要做噩梦的程度。
作为亲随,张召从小跟着陆骁,长在边关,上过战场,对再狰狞的伤都见怪不怪,瞧了瞧:“侯爷,你这伤口怎么又裂了?”
沈愚白着脸,心虚地凑近,还不忘捂着鼻子挡血腥气:“什么时候伤的,运粮的路上?不会是我刚刚一巴掌拍裂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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