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巴,坚持住!”
“再坚持两分钟,我们就赢了!”
此时,王治郅没有注意到,他在美国‘最亲密的密友’,蛊惑他撕毁和国家队以及篮协八一队约定的华裔记者陈伟明此时已经脸色铁青。
他是中国人的模样,但他有一颗美国心。
美国队和中国队的这场比赛半场比赛还没有打完,但是比赛的天枰已经完全的倾斜到中国队这一边,这是毫无疑问的。
所以,从1992年的梦一队开始,到2002年的梦五队,经历了十年不败的美国球迷,美国篮协官员,美国记者,美国专家们,此时看着球场上的这场比赛才会是那么的震撼。
“谁也没有想到,美国梦之队的第一次失败,就要这样的悄然而至……”
而且,对象还是中国队!
“有谁能想过,梦之队有被中国队击败的一天?”
电视机前,作为梦一队的领袖,魔术师和大鸟在张大着惊讶的嘴巴。
作为梦二队的领袖,刚刚再次拿下FMVP在洛杉矶建立王朝的奥尼尔,此时,那双搞事的大眼睛已经在疯狂的闪烁起来。
极度的震惊中,奥尼尔似乎,又发现了可以蹭的超级热点了。
而作为梦三队的领袖,奥拉朱旺,同样无比的震惊。
但是,他的目光,始终都在那个再次回到球场上的那个中国巨人的身上。
真的是一个好苗子啊!
而作为梦四队的领袖,在2000年奥运会差点把梦之队第一场失败送出去的基德和加内特,他们全部都在看着球场上那个比姚明早回到球场上的中国队11号,陈潇。
加内特是赞赏,而基德则是陷入到了思考之中。
他,似乎,还行。
第一次见面,伍时琛在公交车上冷飕飕地对何秋野说:“同学,公共场合不要脱鞋。” “抱歉。”何秋野拔上了鞋,鞋里的小石子还没拿出来。 公交车急停,他跌进伍时琛怀里。 伍时琛皱眉:“你们体育生都这么不拘小节吗?” 何秋野忍着脚底剧痛,朝他默默竖了个中指。 第二次见面,何秋野信息素暴动。 他想拿抑制剂,撞上了写生的伍时琛。 他意识模糊,失去理智,蹭了蹭对方的身子。 好爽。 伍时琛黑了脸。 “学长,你能咬我一口吗……我给你钱。” 伍时琛想把他扔出去。 最后还是不忍心,把他送去了校医院。 清醒后的何秋野想掐死自己。 第三次见面,伍时琛替他打走了小巷里对他耍流氓的小混混。 “我要报警了!”小混混捂着自己满脸的血鬼哭狼嚎,“我爸是警察。” “我舅舅是联盟中心治安部副部长,我不仅能把你送进去,还能把你爸送进去。” 伍时琛蹲下身子看他,“你还报警吗,不报,我帮你。” 小流氓屁滚尿流地走了。 何秋野:这强大的bking味快要把我扑倒。 “你舅舅真是副部长啊。” “不是。”伍时琛抿唇道。 何秋野:…… 原来是假的高干子弟。 “是正部长。”伍时琛纠正道。 何秋野:…………...
十里八乡都知道,姜竹是姜篾匠在山脚下捡的孤儿,养父过世后,只剩他孤苦伶仃住在竹山上砍竹子、挖竹笋,编篮子为生。 某天,姜竹在自家山里“捡”到一个陌生男人。 这人又俊又白,仪表堂堂,眉眼勾人,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养尊处优的少爷。 就是头发有点儿短。 穿的有点儿怪。 娇生惯养,挑剔挑食,还爱骗人。 一会儿说他是山神,一会儿说他是专爱吃竹子的黑白熊精,一会儿说他得了不治不症…… 姜竹给他治伤,背他看病,供他吃喝,被他哄得团团转,愈加觉得他像镇上财主家那只爱闹毛病的金贵小狗。 但沈青越和狗不一样。 他会说话,会逗人,比狗霸道,不胡乱咬人。 他还有奇怪的包袱,里面有晒太阳就能亮的灯,能画人能唱歌的镜子,奇奇怪怪的神奇小物件…… 最重要的是,他会护着他不被人欺负。 姜竹想,也许他真是个落难的神仙也说不定。 不过,管他呢! 管他是落魄少爷,邻国的逃兵,还是山上的妖精,他捡到了,就是他的! *** 沈青越天生哮喘,生活娇惯,第一次徒步,就遇上泥石流身穿到一个陌生的古代。 药不多,腿折了,疼到想哭,还陷在荒山野岭。 沈青越自嘲,人固有一死,凭什么他要死两回? 累了,毁灭吧,反正他也不怎么想活。 他躺倒等死,却被单纯好骗的姜竹背回家去。 姜竹养着他,哄着他,喂着他,时时刻刻惦记他,却不知道对自己好点儿。 看着姜竹孤苦无依,又黑又瘦,被排挤被欺负,沈青越想,他死前,多少得报答一下这个孩子。 替他教训人,保竹林,理身世。 骗他多吃肉,长胖些,再教他点儿赚钱手段。 等他死时,再将背包里的太阳能露营灯、手机、平板等卖掉,姜竹就能衣食无忧了吧。 【关于版本,认为有必要排雷一下】 因为存稿过程中作者发现曾经的自己站反了cp,孩子长着长着就和家长预期不一样了(tvt)所以改成了姜竹攻,沈青越受,向最早预收的小天使们真诚道歉(跪下) 注: ①he ②姜竹攻(年下),沈青越受。 ③架空古代,生活向日常治愈风,家长里短,流水账小故事,很日常,这本节奏比较慢(画重点) ④外柔内刚能干年下土著小篾匠vs哮喘毒舌年上美人设计师...
染上你的信息素小说全文番外_洛行云鹤望兰染上你的信息素,...
前二十二年都顺风顺水的生活突然再一再二滑铁卢,现实一地鸡毛. 当江明月以为人生最低谷不过如此的时候,现实告诉他:不,还能更低。 马上要结婚的对象,似乎就是三年前被他夜抛过的冷面大魔王。 【很多年后,江明月都忘不了那天晚上,越仲山冷眉冷眼,青筋暴起的手背却轻而易举地暴露了主人的意志。 他捏皱了那份离婚协议书,动作如默片降速,两边膝盖挨个闷声砸到地面,眼底赤红,声音喑哑:“江明月,算我求你。”】 不择手段攻x落难小王子受 越仲山x江明月 #钟山只隔数重山,明月何时照我还 越仲山:别问,问就是打死都不离婚 注:惯例年上/同性可婚背景/攻视角是甜文,受视角是恐怖片/he 攻占有欲极强需要避雷,人物皆不完美,感情里都需要学习。...
世事变迁,沧海桑田。故人皆已远踏仙途,离我不知已经几何。或许早就巴不得忘了我这个人,而我也不想再踏出苦拙山一步。苦拙山虽苦,却安宁忙碌,我也不用再总是想起前尘往事。转眼已过百年,当初的天之骄子只怕都将飞升成仙。就让我留在这苦拙山里,与这一方天地相伴,再不问天地烟尘。 而眼前这人…… 我忍不住微微笑了笑,似有千言万语,却终只化作一句:“表哥,谢谢你,不必了。” 萧轲脸色微微一变,眸光微动。 我有些奇怪他为何这般喜怒不形于色之人竟有了表情,却发现,原来是我竟哭了……...
朋友,你要有信仰,这个世界如果没有了信仰,人们将会像无头苍蝇那样乱撞不知终点在哪里,只要信仰神,神才会给我们指路,那么,告诉我,你有信仰吗?有啊,我信仰我自己。你自己?对,所以,你可以,称呼我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