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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成鞠回来的消息是两年后初秋的一个清晨。
那时我哥正满房子踱步假装欣赏风景实则到处找烟,我在给胡遥开门的同时飞速把外套内袋里藏着的半包烟夹出来扔给她,她接过,轻车熟路地揣进兜里之后才从门口若无其事地换鞋进来。
其实我哥对这一套早已了如指掌,之所以能让我在逼他戒烟的路上如此屡试不爽纯粹是因为他拉不下脸向一个女孩子无缘无故讨要自己的烟。
于是当四处顾盼的齐晗从卧室里出来看到与他微笑招手的胡遥那一刻,他也朝我投射来了一束“原来如此”的目光。
吃惯哑巴亏的齐晗在给胡遥泡了一杯咖啡以后乖乖回到阳台浇花,只是背影看起来颇带着些不甘心的意味。
人的青春从来不是拿时间做界限划分的,定义这两个字期限的不过是那段时光里和你一起的人陪伴了你多久。我想当我老了以后再回忆起自己那段可以称为青春的日子,口中说的绝不会是“高中那几年”或者“二零一几年”,而是“我们几个曾经在一起的那些日子”。
胡遥告诉我成鞠回国的时候,我十分感慨地想,或许我断尾的青春又可以续上了。
下一秒她却拿出包里带来的微型卷尺告诉我和成鞠一起回来的还有她早在国外订了婚的未婚夫。
“自己量量,还有你哥。”她把卷尺递给我,“给你俩订了西装,到时候收拾得体面点。”
我想起当初我刚刚回来的时候,胡遥来找我,那时的她与现在没什么不同,独居,忙碌,优秀,一切可以夸赞新时代女性的形容词都能用到她身上去。
她告诉我她过得很好,一个人工作,一个人生活,一个人等着成鞠回来,所以她并不孤独。
我猜测她在一个人给我们挑选西装的时候应该终于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独。
婚礼那天胡遥打扮得很好看,及至脚踝的白色长裙,头发也规规矩矩盘在后脑勺,脸上粉妆玉琢,仿佛当天结婚的人是她一样。
那天也是我第一次看见我哥穿除了白大褂以外的正装,他从房间里走出来那一刻我一边竭力控制自己往喉咙里咽唾沫的频率一边佩服那个能创造“芝兰玉树”这样准确形容齐晗的词语的人。
我哥在我毫不顾忌的注视下信步走到我面前低头问道:“不换?”
“不换。”我瘫在沙发上摇了摇头,“西装是你们大人穿的东西。我八岁,我不换。”
然后被胡遥骂骂咧咧踹进了房间。
婚礼很浩大,流程很繁杂,所幸的是一切都进行得十分顺利,不幸的也是一切都进行得十分顺利,我所期待的某些情节注定只能在电影院的屏幕里上演。
成鞠挽着新郎走到我们面前敬酒的时候笑得很灿烂,胡遥也笑得很灿烂,只有我眼神复杂,目光在她们脸上来回穿梭,企图看出点什么,可惜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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