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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之约,刚好连带着搬家,宋北云先行一步,到了王府之后先给王妃复诊,然后再开了一些高热高能的甜汤方子。
不求其他,就三个要求,好吃、饱腹和精致,不少说是方子甚至不如说是菜谱,虽然宋人缺牧场,但因为贸易发达,这里鱼肉蛋奶倒也不是那么稀缺。
这几天过去,福王妃的面色明显红润了不少,再加上硝化甘油的作用,她心绞痛的毛病好了不少,晚上睡觉也踏实了许多,虽然还多少有些病怏怏的样子,但明眼人都能看得出她的身子骨比之前已经好上了不少。
因为这件事再加上宋北云人高马大、仪表堂堂,嘴巴还甜,福王妃不知道有多喜欢这个后生,甚至亲自出门招呼宋北云留在府上吃饭。
福王今日去了军营练兵,郡主则因为昨日跟福王斗嘴被关在了后堂不得出门,宋北云倒也落了个耳根子清静。
“来,孩子多吃些。”
福王妃亲自给宋北云夹了菜,然后就坐在旁边看着这大小伙子狼吞虎咽的吃饭。
“到底还是年轻好啊,曾经何时福王殿下也是跟你这般狼吞虎咽,如今一碗饭里要拌上半碗汤才能吃得下去。”福王妃叹了声气:“别急,还有。”
宋北云从嘴里拽出一根羊骨头,用手巾抹了一把嘴:“多谢福王妃。”
“可莫要客气,我方才听小碗儿说你打算搬来庐州府?”
宋北云看了一眼旁边的左柔,轻轻点头道:“家兄和我过几个月便要考试了,乡下地方诸多不便,况且……我还指望能从王府的书库里借些书来呢。”
“好好好……”
这长辈最喜欢什么人?嘴甜的、懂事的、喜欢读书的、吃饭香的、温良恭俭的,宋北云一个人占全了。
女人心细,她仔细留心了宋北云的各种行为,发现他说话时从不以自己开头,但凡是提到什么事,要不就是直接说要不就是以家兄、柔姐姐、郡主这一类敬称开头,绝少以“我”“你”“他”这样的称呼开头。
如果说用敬称是可以留心,但不用“我”“吾”这样的字眼开头那绝对是一种本能和习性,所以王妃越跟这小家伙聊天就越发喜欢他。
那眼神……就像丈母娘看女婿。
“打算何时搬来?那可住的地方可有着落?”福王妃凑上前问道:“若是不嫌弃,这王府还有个别苑,你们上那头去住去。”
“谢王妃美意,这事到底是要避讳一些的。福王殿下作为出题人,我作为年下的士子,来这福王府就已有些暨越,更何况住在王府别苑。别的不说,传出去对福王殿下的名声也是不好的,哪怕是殿下不在意,可人言到底可畏,三人便就成了虎。”宋北云起身朝王妃拱拱手:“再者说,这些年我与柔姐姐打伙做生意也有了不少钱,到时租个院子读书也不是难事。”
“好孩子,难为你还为福王殿下着想。”福王妃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你与小碗儿是好友,那与金铃儿呢?你和她之间关系可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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