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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夭柳公子磨牙包括翘首以待的滚滚都没想到,被如此珍视的东西,居然就只有这两件平平无奇的玩意儿。金条虽然值钱,可也算不得奇珍异宝,何况只有区区两小根……至于这手帕,就更无过人之处了,满大街随处可见的小玩意儿。
“就是这些了。”小姑娘将东西收进袋子里,放回男子手里,“从那天算起,我差不多跟他走了一百多年了。”
第6章
所有人都说今年太冷了。
又到除夕之夜,小城之中处处灯火,家家团圆。
但所有的热闹都跟这间身在荒郊简陋无比的房舍无缘,名为“百安庄”,却是个收容无主亡者的地方,这里若热闹起来,那才是见了鬼吧。
薛平安是下午被送进来的,死因是溺亡。
运气不好,翻了船,整船人都没事,独他一个被暗流拉到水底,救起来时已无力回天。都是外乡人,同船者也无人识他,翻查行李,也无任何能证明他身份的物件,所以他是脚上被挂着“无名氏”的牌子送到百安庄来的,若接下来的时间官府仍查不到他的来历,便只能就地处理。好在天寒地冻,他被留下来的时间能多一些。
现在,只有它知道薛平安的名字,知道他是在一种惴惴不安的心情里踏上回家的路的。
它已经记不得薛平安是它完整跟过的第几个人,二十?三十?随便吧。
大多数时候,它都以一支发导的模样,插在他们的头发里。淡青色的犀角很光滑,却并不起眼,不会有什么人注意到它的存在,然后在他们或长或短的生命里当一个旁观者,偶尔也会是个参与者,遇到胆子大的,它也愿意现形一见,比如几百年前遇到的一个姓燕的书生,为了省钱能在荒坟野地里露宿,不惧鬼狐不怕妖魅,能读书能舞剑,嫉恶如仇,刚直不阿,一心想在那乱世中闯出名堂,可惜终不能如愿,最终归家做了个普通农夫,平淡又有点小郁闷地过完了一生。
在燕书生晚年的某天,他拿出堆满灰尘的剑,喝了几口酒,便在院子里挥舞起来,年少英姿,鸿鹄之志,仿佛一切又回到了他的身上。
只可惜无人喝彩。
上个月他在外地做生意的独子刚当了父亲,老婆欢天喜地赶去带孙儿,留下他一人在老家。
它记得那晚的月亮特别大,照了一地的银白,老燕头舞剑的样子居然也好看起来,竟比年少时还要威武几分,它一时没忍住,化成人形在旁边鼓掌叫好。
老燕头见院子里突然多出个七八岁的小女娃,模样还与自己有几分相似,看着便有几分亲切,故而明知有异,却并不惧怕,只问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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