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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以宁波为原型虚构的哦~也是我的故乡~^_^
击掌????????????,很喜欢长三角地域特色的故事!大概是故乡情结hhhhh
哈哈,我写的时候也很怀念故乡
002 不再是脚步可以丈量的距离
还没到巷子口,就见到了林熠和魏淮洲。
李渔歌深吸一口气,正打算换上那副刀枪不入的伪装笑容,林熠抢先一步跳了过来,打量起她的“泥马”:“这玩意儿不错啊,咱小时候怎么没想到能玩这个?”
林熠轻佻的样子让李渔歌直翻白眼,可看到魏淮洲,心里又轻轻一痛
因为魏淮洲眼里,是她这大半年来最熟悉的神情,担忧的、欲言又止的,让她不得不挺起腰杆儿来回应。
就这么短短几秒,林熠捕捉到李渔歌见到他俩时微妙的表情变化,自嘲地笑了笑,不动声色地移开了目光。
“渔歌。”魏淮洲刻意不去看这架“泥马”和她腿上鞋上的污泥,笑着开口,“晚上有空没,一起吃个饭?”
“当然有空,必须有空,火锅,咱们吃火锅!”生怕难得的放风时间落空,于晓航立马抢白道。
“行啊。”李渔歌笑着指了指自己,“不过我得先回家洗个澡,把这身换了。”
回到家中,李渔歌将今天捡来的泥螺交给妈妈,便走到水池边,开始冲洗沾满了污泥的“泥马”和胶鞋。
水声哗啦啦响,泥点子一个个溅开,他们四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场景也在李渔歌的脑海里一点点蹦出来
同住在一条巷子里,他们仨从小就是魏淮洲的跟屁虫,夏天缠着要冰棍,冬天缠着要红薯,天天“淮洲哥淮洲哥”地跟在人屁股后面转。
也许正是因为品学兼优的魏淮洲做了个好榜样,在他考上名牌大学的三年后,李渔歌和林熠也顺利超过了重本的录取线,在巷弄里风光了好一阵。
可惜两年后,于晓航掉了队,于父于母死活不同意他弃学的念头,于是被摁着头一年又一年地复读到了今天。
抛开于晓航,他们仨的剧本本应该是这样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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