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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走不了,那就让人来接吧。
午后的太阳刺辣辣的照下来,顾知憬额头浮出一层薄汗,她伸手将额上的发撩过去,露出饱满的额头以及整张脸,她不急不慢地拿手机拨电话,问:“您好,我是顾知憬,对,麻烦你们来接我一下。”
病房里的野迟暮并没有虐待自己,她把食盒放在被子上打开。
接着,她微微愣。
放在最上面的就是可乐软糖。
小小的一颗,在阳光下Q软Q弹,捏一捏就会变形,软糖表面有一层摸着糙糙的糖霜。
这是野迟暮小时候到现在最喜欢吃的东西,那时候家里所有吃的都会给她弟弟,甚至弟弟吃不了吃不下的,用脚蹬了都不会给她。
可乐糖是她帮人写作业,别人耍赖不给她钱,就用一颗可乐糖来抵账,那时她含在嘴里不舍得吞不舍得嚼。
一颗软糖含的比硬糖还久。
野迟暮把糖果捏在指尖,软软的□□的,能捏到变形,她捏着两段把可乐糖扯断后放在嘴里。
嘴里是可乐的甜味儿,眉头却紧了又紧。
顾知憬怎么知道她喜欢吃可乐糖?她从来没有同人说过自己喜欢吃这个。
约莫半个小时,野迟暮刚用完餐,外面传来了很极速的脚步声,她迅速伸手去摸枕头下的刀。
这时门被推开了,进来的是两个穿警服的人,野迟暮再次把刀塞回去,她警惕地看着警察,心里慌了一瞬,怕顾知憬想什么办法报复他。
“您好,请问,是野迟暮小姐吗?”
野迟暮点头。
两个穿警装得beta小姐走过来,她们缓步走在床头,说:“您好,方才顾知憬向警局打电话自首了,我们民警已经把她送到了警察局,现在我们过来向你了解一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