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姜文焕将需要的工具一件件拿出来放在偌笙手边能够到的地方,崇应彪则双手抱胸一脸不耐烦,看似下刻就要冲出去揍人,凶暴太过令普通人根本不敢靠近,也为偌笙留出喘息空间,如果细看就会发现这个不掩乖戾之色的少年自始至终目光都在忙碌的神医身上,吝惜分给旁人丝毫。
“哥哥。”崇应彪不耐烦抬头,眼前忽然多出一束鲜艳小红花,只见一位扎着小揪揪的小姑娘费力地举起小短手将花送到他面前。
崇应彪恶声恶气,“干什么。”
小姑娘瑟缩了一下,还是鼓起勇气踮起脚尖将花束往凶凶的大哥哥面前送了送,“这个送给你。”
眼帘里猝不及防闯入一抹灿烂鲜艳,花束犹带着露珠和杂七杂八的泥土显然被人刚从山野采摘回来,小姑娘眼睛亮亮的,他不动她就执拗地垫着脚尖往他面前杵,就算这小屁孩立时摔倒他都不会感到意外,崇应彪身形微僵,“送错人了吧。”那语气,不像拒绝别人的礼物,倒像是捏住拳头准备揍人。
“没错哦。”偌笙看热闹不嫌事大,忙里偷闲手撑脸颊笑眯眯看戏,“上个月小花的母亲突发疾病,跑来看病被人群挡住进不来,是你给她们娘俩开了道,幸好救治及时小花的娘现下已大好,这孩子想感谢你,可惜你不常出现,这孩子就每次都捧着花在这边等着,只要我出摊她就在,我算算,她手里的花盛开又衰败了五次,这次终于把你给等来了。”
崇应彪的视线不受控制落在小女孩手里握着的鲜花,这种柔软脆弱的东西适应不了北地风霜,也向来和他搭不上半点关系,却和另一个人很像。
崇应彪看了眼偌笙,一手接过花束,胡乱揉了把小姑娘柔软的头毛,直将人家精心打理的发包包揉成鸡窝头,恶声恶气威胁,“以后不许去郊外,郊外有狼小心把你叼走再也见不到娘。”
把人家小姑娘吓得两眼泪汪汪,终于心满意足。
偌笙小声吐槽,“幼不幼稚,好好说话不行吗。”
崇应彪冷哼一声,丢下一句“有事要办,一会回来”就转身离开,走之前不忘警告周围看病的人不许推搡挤压。
看他走远了,偌笙兴致勃勃道:“看到没看到没,他耳朵红了。”
姜文焕微微一笑,“他向来冷硬,不习惯接受旁人感激。要喝水吗?”
“喝。”偌笙抱着温度适宜的水顿顿顿,感叹道:“姜文焕有你真好。”已然忘记继续关注崇应彪。
将所有病人看完天色已经不早,偌笙锤着酸痛肩背看姜文焕收拾东西,一位商人捧着什么东西笑呵呵走了过来,走到近前摊开掌心,里面竟是一只挺着软乎乎肚子呼呼大睡的小刺猬。
偌笙惊呼一声,没忍住小心翼翼碰了下小刺猬粉嫩的爪爪,“它好可爱。”
商人往前递了递,“我觉得您会喜欢,就特意留了下来,您拿回去玩吧,平时解个闷也不错。”
内容瞎编,切勿较真,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文笔较差,切勿狠骂。主角性格多变,有前世今生,时强时弱。女主身穿,无反派,应该无狗血,三观应该正。......
(盗墓+江湖)(切勿对号入座,也勿以身试法)我是孤儿,被吴老二养大以后收入盗门门下。三十六磅,盗门为王。从此,我经历了不一样的江湖。岭南王墓、党项古城、昆仑废墟等等一系列的经历,让我体验到了江湖中的善与恶。如果您有时间,不妨听我给您讲一讲。......
放不下如何?释怀又如何?青春里的浪漫犹如白月光,无法磨灭。“年少时不可得之物,终将困其一生”,我以为我坦然了,淡忘了,放下了,可十五年来你却依旧时常入梦。或许是怕忘记你,或许是怀念青春,也或许是心中的执念,让我要把它写出来。......
龙缺身具真龙天命,却又是个缺德至极的家伙。身为合欢宗炉鼎峰的耗材,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将高高在上的凤倾瑶踩在脚下,顺带吐上一口不要钱的陈年老痰……......
《绯梦》作者:糯米甜糕文案大四那一年,周知韵捡到了一只狼狈的小野狗。雨夜里,少年抱着膝盖,蜷缩在路边,眼神凶狠,戾气横生。仿佛她再靠近一步,他就要冲过来将她撕碎似的。龇牙咧嘴的小野狗。不错。周知韵看得有趣。她提溜着小野狗的尾巴,将他带回了自己家。-三年后,周知韵孑然一身回到了这座城市。阴差阳错,她找到了一份很特别的工作...
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诸葛亮,时代的孤勇者。?他用一个人的肩膀,扛起蜀汉前行。将泥泞中的蜀汉拖出了泥潭,以一己之力,带领弱小的蜀汉六出祁山,五伐中原!?强以曹魏,尚只能被动防守。?而你做的这一切,都只为了报答先帝的知遇之恩,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在最后的时刻,你依旧惦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