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一共自杀过三次,一次是十四岁确诊之后,他无法接受自己得了这样的病,选择轻生,但被救了下来,那是他第一次学会写遗书,还分配了自己不多的财产,一半给了外婆,一半的一半给妈妈,剩下的捐给了流浪动物保护基地。
第二次,在他和宁一宵相遇之前,他难得来上了课,还给同学们买了很多吃的喝的,遇到宁一宵后,他暂时搁浅了自己的自杀计划。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的脖子上还有一点红色的痕迹。)
第三次是他精神病院出来之后,怎么都找不到宁一宵,依靠幻觉生存,幻觉里的宁一宵变老了,死去了,于是苏洄打算殉情,但被抢救回来了。
怪癖:
喜欢花花草草和小动物,尤其是蝴蝶和小狗,喜欢大海,爱喝酒(喝酒会让他暂时忘记自己在生病的事实),躁狂期喜欢买东西,特别喜欢买书,喜欢自言自语,看路边的花,无所事事地坐在路边吹风。
遇到喜欢的人会缠上去,和他说很多话,恨不得把自己的心掏出来给他看,让他百分百明确他是什么样的人,但郁期的时候就不敢露面,怕对方讨厌他。
“像一株名贵的漂亮植物,需要阳光、水和爱,无时无刻都亟需照料,否则很容易枯死。你想要欣赏他的美丽,就必须接受他随时可能枯死在面前的残酷事实。”
宁一宵:
基本信息:
生日:12月24日平安夜,身高189cm,看起来很阳光,但其实脸上的笑是伪装,手臂上的皮肤是晒过的麦色,轮廓立体,线条锐利,气质很冷,不笑的时候气场很强,自带生人勿近的边界感,但过去的他会选择模糊这种边界感(青少年时期为了合群,会对着镜子练习笑容)。
性格:
外热内冷、一生要强,利己主义。
由于小时候就目睹母亲和很多人来往,童年并不快乐,且知道了自己的名字的来由,于是更加厌恶性关系,也不太相信爱情。
从小就很独立,也学会察言观色,因为青少年时期很穷,也被排挤过,所以那个阶段的他很自卑,但也学会了如何社交,如何让大家喜欢他,大学时期社交手段很娴熟,知道怎么才能往上爬,获得朋友和资源,所以外表上他看起来是个容易接近的人,实际上心防极高,目的性很强。
人生规划非常清晰,自律,知道怎么样可以一步步实现自己的愿景,精致的利己主义,思考问题的所有出发点几乎都是,这样做是不是会有利于我自己。
内容瞎编,切勿较真,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文笔较差,切勿狠骂。主角性格多变,有前世今生,时强时弱。女主身穿,无反派,应该无狗血,三观应该正。......
(盗墓+江湖)(切勿对号入座,也勿以身试法)我是孤儿,被吴老二养大以后收入盗门门下。三十六磅,盗门为王。从此,我经历了不一样的江湖。岭南王墓、党项古城、昆仑废墟等等一系列的经历,让我体验到了江湖中的善与恶。如果您有时间,不妨听我给您讲一讲。......
放不下如何?释怀又如何?青春里的浪漫犹如白月光,无法磨灭。“年少时不可得之物,终将困其一生”,我以为我坦然了,淡忘了,放下了,可十五年来你却依旧时常入梦。或许是怕忘记你,或许是怀念青春,也或许是心中的执念,让我要把它写出来。......
龙缺身具真龙天命,却又是个缺德至极的家伙。身为合欢宗炉鼎峰的耗材,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将高高在上的凤倾瑶踩在脚下,顺带吐上一口不要钱的陈年老痰……......
《绯梦》作者:糯米甜糕文案大四那一年,周知韵捡到了一只狼狈的小野狗。雨夜里,少年抱着膝盖,蜷缩在路边,眼神凶狠,戾气横生。仿佛她再靠近一步,他就要冲过来将她撕碎似的。龇牙咧嘴的小野狗。不错。周知韵看得有趣。她提溜着小野狗的尾巴,将他带回了自己家。-三年后,周知韵孑然一身回到了这座城市。阴差阳错,她找到了一份很特别的工作...
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诸葛亮,时代的孤勇者。?他用一个人的肩膀,扛起蜀汉前行。将泥泞中的蜀汉拖出了泥潭,以一己之力,带领弱小的蜀汉六出祁山,五伐中原!?强以曹魏,尚只能被动防守。?而你做的这一切,都只为了报答先帝的知遇之恩,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在最后的时刻,你依旧惦记着......